公告-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QS2021GK09-NTKFQ-SG014
开标时间:2021-11-23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投资金额:118.19万元
1、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建设项目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上海路26号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装修改造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18.19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工程
2.10 工程规模: 装修改造面积约4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文件同步发售至公告结束之日、时止。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3日09:00至2021年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逾期(时)不再受理)止。招标文件61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或项目经理承担过2018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造价金额90万元(含)以上类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幕墙工程除外,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至少提供其中一项,竣工验收报告必须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