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湘潭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JY20211009
招标人:湘潭县中医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湘潭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TJY20211009
3、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4、服务年限:叁年。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餐饮服务营业范围)、银行开 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信息证明;
5.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5.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5.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保证金:
7.1 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1年 11 月 9 日至 2021年 11 月 1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通过资格核对(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①营业执照;②银行开 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信息证明;③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 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