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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1 09:42:30     浏览:354    
核心提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一、招标条件本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
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人的物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保洁、接待讲解服务、洗浴间服务、盥洗服务、会服、文书服务、厂区内洗扫、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及招标人交办的临时工作等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熟悉港口、码头作业的流程及作业时间,熟悉港口、码头内部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港口作业的特点合理安排相关的物业服务。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和港口有关安全规定,接受并服从招标人及所属港口管理的统一协调管理,投标人应定期按期对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及服务技能的教育及考核,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提供服务进行检查,消除服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投标人须承担所有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且在营业期限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
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2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物业服务体系,在滨海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明细及缴费清单。
6、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5日16时00分
投标人携带前款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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