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禹门水厂废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禹门水厂废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新发改投资(2021)82号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与自筹 (资金来源),资金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禹门水厂;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排水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污泥脱水机房及配电室。本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
禹门水厂废水处理工程《设备材料技术规定》。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52.26万元。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采购清单全部内容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后期服务;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对遵义市新舟供水有限公司禹门水厂废水处理工程《设备材料技术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6、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12 月 7日 14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