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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

   日期:2021-11-20 20:21:02     浏览:226    
核心提示:招标-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YHCZX2021-44(HC))项目所在地区:吉林
招标-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HCZX2021-44(H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万元,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对第二调峰热源厂4台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计,第二调峰热源厂
现有4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目前采用布袋除尘(每炉1台)和氧化镁法脱硫(每炉1塔)4
台锅炉均未上脱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4×70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其它各相关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动力、自控、热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公示栏中查询到,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3.9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1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
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件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基本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编号:LYHCZX2021-44(HC)
2、项目概况:现对第二调峰热源厂4台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计,第二调峰热
源厂现有4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目前采用布袋除尘(每炉1台)和氧化镁法脱硫(每炉1
塔),4台锅炉均未上脱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第二调峰热源厂
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竣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5、设计完成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由招标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
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设计规范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9:00时。
8、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1、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2、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z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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