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年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高新区(新市区))施工低压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高新区(新市区))施工低压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5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鑫泰裕荣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1年计划实施煤变气102户,具体如下:六十户乡新联农场、汽车厂农场102户调压箱(3台)至用户表后阀门(含表后阀门)的燃气管道建设、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年鸟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高新区(新市区))施工低压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1年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高新区(新市区))施工低压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燃气管道项目)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至今范围内。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燃气管道项目)不少于1项,且反映出项目负责人,2018年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日期须在年(月1日-至今范围内.\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到2021年11月22日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1月29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1月29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建设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2.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年12月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12日,总工期10天(日历日)。3.质量标准:合格.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