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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

   日期:2021-11-21 13:06:07     浏览:239    
核心提示:招标-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DSS20211033-TA12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
招标-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SS20211033-TA12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具体详见项目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第一标段);
(002)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及车牌号、车况说明等详细资料。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同时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油罐车辆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符合《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要求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须配备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管理人员,司押人员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司押人员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4.招标人拥有投标单位上线车辆的调度权,投标单位上线运行的车辆要完全服从招标人的调配。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单位上线车辆不得从事其它运输业务。
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运力。保证配送计划及时完成。
6.投标单位上线车辆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的油罐车监控系统,并严格遵守其使用规定,没有安装油罐车监控系统的油罐车不得上线运行。
7.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潍坊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及车牌号、车况说明等详细资料。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同时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油罐车辆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符合《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要求: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3.须配备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管理人员,司押人员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司押人员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4.招标人拥有投标单位上线车辆的调度权,投标单位上线运行的车辆要完全服从招标人的调配。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单位上线车辆不得从事其它运输业务。
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运力。保证配送计划及时完成。
6.投标单位上线车辆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的油罐车监控系统,并严格遵守其使用规定,没有安装油罐车监控系统的油罐车不得上线运行。
7.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1年11月24日16时30分
购买时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承运商可兼投兼中。
2.公告期限: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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