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142CSIMC93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配液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配液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2.5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以上 1.2.1-1.2.7 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0768-2142CSIMC930
招标人: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1000L 配液罐 3 套
2 500L 配液罐 1 套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2.5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以上 1.2.1-1.2.7 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备注: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购买标书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唯一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