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工 08055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4、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2)具有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3)具有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4)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投标企业必须是自行经营,不得将食堂经营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包;
(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11月 22日 09时 00分到 2021年 11月 26日 15时 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13日 10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13日 10时 00分
七、其他
一、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4、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2)具有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3)具有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4)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投标企业必须是自行经营,不得将食堂经营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包;
(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需求:
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2、项目主要内容:奉贤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为大灶窗口和教师窗口;二楼为风味窗口;三楼为民族餐厅。经营面积:一楼 3267.31平方米(含后厨 1492.2平方米),二楼 2982.03平方米(含后厨 1280平方米),三楼 1562.57平方米(含后厨 768平方米)。
3、项目预算:0万元
4、交付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5、服务期限:
三年(2022年 2月 1日起至 2025年 1月 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经营期内,经年度考核合格,签订下年度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时购买招标文件,本文件售价为每个包 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为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公司 6个月连续至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9)提供投标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