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02-2021-06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保热电公司厂职工食堂承包服务,包括工作餐服务、接待用餐服务及食堂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 票(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出具的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劳务纠纷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打印截图,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经办人为法人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2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