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武汉市蔡甸区大集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集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武汉市蔡甸区大集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采购是为学校学生食堂提供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包括米粮面、食用油、肉类、蛋类、奶、调料等大宗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范園: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集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集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仲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餐饮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01日16时30分购买,售价: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2月1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2月17日10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