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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

   日期:2021-12-01 11:06:04     浏览:58    
核心提示:关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交通运输部海事
关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53.55万元,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155355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证明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2020年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4)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不早于2021年12月7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取消其响应资格.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7)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8)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553. 500000万元( 人民币)
z高限价(如有) : 1553. 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需求:
序号  内容  工期
海事“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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