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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

   日期:2021-12-11 07:43:02     浏览:297    
核心提示:〖信息〗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
 〖信息〗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70.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故启动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1.2 招标内容
标包编号 服务地点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含税) 中标份额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限
标包1 江西省南昌市 粮油类 50 60% 1 12个月
40% 1
标包2 调味品、干货类 60 60% 1
40% 1
标包3 果蔬、豆制品及酱菜、肉类及水产、禽类、冻品、蛋类、水发类 360 70% 1
30% 1
合计 470 100% 6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z高投标折扣,z高投标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z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1.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z近三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z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z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z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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