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0 万元,招标人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财务共享平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财务共享平台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08 时到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七、其他
受招标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0623-2175N1104143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服务范围包
括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主要包括:博云新材财务共享平台信息系统及实施,其项目实施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第四章)。
★四、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资格文件”提交了相关资格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提供近 2 年(2019 年-2020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8 月至 10 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提供投标人的一般纳税人合格证明材料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10 月至今)具有财务信息化系统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证明资料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一概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2 月 08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30-12:00时,下午 14:3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附委托代理人电话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其的代表的双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30 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