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条件
本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YHZB-20216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人为河南清古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项目规模:/ 。
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0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17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一、条件:
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人为河南清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
2.2编号:YHZB-2021610
2.3建设地点:长垣市常村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长垣市浦西汽车产业园区
2.4工期: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180日历天、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560日历天
2.5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调试、并网、代运营服务、技术培训、质量保修等内容。
项目规模: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25MW,所发电量自发自用。科学利用长垣市常村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板、逆变器、汇流箱等组件。
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规划利用浦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400MW(一期为100MW),根据实际需求,配套建设10%储能装置,安装设施主要为如太阳能光伏板、逆变器、汇流箱等。
2.6范围:本工程为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完成长垣常村清源25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蒲西汽车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400MW)发电项目(一期)100MW-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整体设计、全部设备材料购置(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导轨、交流并网柜、电缆、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材料)、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功能调试、并网涉及到的所有安装和校验(含购置物)、安全并网运行手续办理、并网试运行验收合格、交付生产、相关各专业维护培训及合同和技术协议规定的相关服务项目;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发包方承担: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②河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③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④能源管理(授电协议);⑤项目;⑥屋顶光伏发电站项目前期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服务;⑦承载力计算书。
承包方承担:设计、施工、交付使用。
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除前述发包人需承担的七大项外,其余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项、周边环境协调、道路及建筑物损坏、纠纷、赔偿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含屋顶加固设计及施工的费用)。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水保、防洪、国家电网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即便在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z终由发包人确定)。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程、标准规范、设计深度的要求,人审查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通过主管单位审批及核准。
2.7.2施工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安全并网发电。
2.8项目总投资:约53000万元。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影印件,且影印件中有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系统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08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08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3.3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 投标单位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发布之日起);
3.5 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6 投标人所使用的企业资质、注册人员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住建厅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之日后);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四、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
4.2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
4.3文件每套编制费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获取支付费用时间同文件获取时间。
4.4获取文件时需携带: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本人购买文件的,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委托他人购买文件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获取时提供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为准。
5.变更
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规定的形式及时间通知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1日09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