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长春市轨道交通紫杉路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紫杉路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已具备条件,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范围:地铁紫杉路办公楼位于净月大街与紫桉路交汇处,靠近地铁紫杉路站一侧。本次改造范围为办公楼室外消防管管材、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泵泵后(含消防泵)相关的管道、水泵、控制箱、阀门等相关附件的维修更换,本次维修改造总体原则按照恢复原有功能进行。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应急大型抢修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消防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续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消防工程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8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I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8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10)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1)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