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D-2021-ZC-138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情况: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其中:
学生食堂:餐厅及后厨整体托管,经营范围为基本大伙及特色风味。食堂基本大伙不少于40%;保证餐饮品种不重复;兼顾南、北方学生口味;必须保证一个清真档口,满足回族、维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用餐要求。寒暑假根据学校要求,保证留校学生就餐。食堂全部采取校园卡刷卡、农行收费系统消费,严禁收取现金。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拟确定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供应商一名。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学校若整体搬迁,合同自动终止,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新校园食堂托管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食药、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许可证明。
4.具有省内高校餐饮经营经验,且现正在吉林省内高校从事餐饮托管经营服务(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
5.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社会影响力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提供相关学校证明)。
6.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承担经营风险的资金能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食药、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许可证明;(5)现经营高校餐饮业绩证明(合同或协议);(6)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7)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3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