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掘工程施工现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施工
3.招标编号:CNGZB2021-287
4.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距阜新市约30km,交通便利。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期一年(实际承包时间以采区所有可采矿块结束为准,z长不超过一年)。
(4)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3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2个月未完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
(6)当前承包施工单位的设施设备及已完成工程量作如下处理:为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产,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考虑购买当前承包单位的设施设备。
招标人上期合同未完成施工存留的工程量,中标人在结算时按下列单价进行结算:
①采场存窿矿量出矿单价:14元/吨(含阶段运输费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②中深孔已完工待爆矿体采出矿单价:29元/吨(不再进行其他费用的扣除)
    (7)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内容:
(1)工程发包范围: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采掘工程,含各中段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排山楼公司井下各中段T4、T1、T8 矿体的开拓、生探、采切、回采、阶段运输及残采作业,采出矿量约31.4万吨,掘进量约1800米(约10400立方米),轻轨铺轨架线约300米。
(2)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矿山大型设备如变电硐室内高低压配电设备空压机、主扇、提升设备,负责主要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矿山主副井提升,负责供风、供水到马头门,负责供电到井下变电所,负责主扇通风、中央排水、主溜井放矿。
压风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压风按每吨出矿量(回采矿量+生探采切副产矿量)3.0元,从每期结算工程款中扣回;电力供应由发包方按市场价格供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在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中标人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撤出或不撤到指定位置的,表明中标人放弃其所有权,同意由招标人任意处置。
(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接受施工资质与爆破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本工程不允许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或第三方挂 靠资质。中标人必须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且上述人员必须全部与中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该工程的日常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如达不到此要求将不被授予承包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将解除合同关系且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类);
(4)z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5)特殊工种操作相关证照齐全,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配备一定数量的地、测、采、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z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方为有效)。具有5年以上矿山建设工程采掘施工管理经验的二级以上矿业工程建造师资格或采矿、地质、测量、机电高级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发包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在承担本项目期间,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发包人现场工作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招标人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5.人员配备要求
(1)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施工人员进场前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标准进行培训。
(2)专职安全员专业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5%,总人数不到100人时,不得少于5人,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工程师比例不低于15%。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3)根据承揽工程内容配备相应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人数不低于1人,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4)投标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进场时建立人员台账,并将相应合同社保凭证交招标人备案。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满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1〕43号)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30 时前(北京时间)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
(6)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报名表;
(9)联合体投标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需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