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IT平台管理系统精细化改造项目-新增外包管理、指标数据管理以及架构升级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II平台管理系统精细化改造项目一新增外包管理、指标数据管理以及架构升级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1年年II平台管理系统精细化改造项目一
新增外包管理、指标数据管理以及架构升级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II平台管理系统精细化改造项目-新增外包管理、指标数据管理以及架构升级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II平台管理系统精细化改造项目-新增外包管理、指标数据管理以及架构升级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2019年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注“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银行资信证明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截至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经查询人及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改密码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2月2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2月28日14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