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高峰大厦一层西部裙楼空调工程
1.条件
本项目高峰大厦一层西部裙楼空调工程,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2.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编号:GXJB-ZB-2021-066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
建设规模:高峰大厦一层西部裙楼空调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
合同估算价:1070727.36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范围:高峰大厦一层西部裙楼空调工程的空调、电气及原旧管道拆除等工程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R无要求£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工作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时;
4.2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售后不退。
4.4获取文件的方式:由拟投入本项目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需携带的身份证明材料:由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
5.3开标时需携带的身份证明材料:由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