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废气蓄热式氧化装置(RTO)升级改造配套用房工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条件
本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废气蓄热式氧化装置(RTO)升级改造配套用房工程(项目编号:0675-210JOC00448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人为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项目规模:/。
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条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满足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人员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z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②按照声明函提供z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工程或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声明:
1)为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如需分包须经人同意后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14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受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委托,对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废气蓄热式氧化装置(RTO)升级改造配套用房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1内容
1.1编号:0675-210JOC004487
1.2内容:废气蓄热式氧化装置(RTO)升级改造配套用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五章;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条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满足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人员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z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②按照声明函提供z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工程或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声明:
1)为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如需分包须经人同意后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3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文件。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合格的投标人证明材料
3.2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