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低压配电箱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CSCEC-CDDT27JD-2021-0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低压配电箱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8.9213万元,招标人为中建(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都区石佛站(原香城大道站),西至青羊区蜀鑫路站(原何元门站),串联了蓉欧新城、天回镇、凤凰山、沙河源、金府、茶店子、外金沙等7个片区,主要途经香城大道、万石路、凤凰大道、中环路、金府路、蜀明路、同怡路、金泽路、蜀江路。线路全长约24.86km,设车站23座,其中换乘站9座,沿途分别与S10线、28号线、1号线、9号线、18号线、5号线、6号线、12号线、2号线共9条线路换乘。其中高架线设站6座;地下线设站17座。设大丰车辆基地1座;在大丰、韦家碾设置主变电所2座。控制中心共享线网新苗控制中心。本工程拟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
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的低压配电箱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低压配电箱设备(含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装卸、仓储、检测、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服务,并提供保修、设计联络、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低压配电箱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低压配电箱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 2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低压配电箱的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承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20年)的财务未连续3年出现亏损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z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同时,要求企业开 户银行针对此次投标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四川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6. 其他要求: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6.2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9:00时至12:00 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1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1日 10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