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海船舶维修保障基地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工可研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船舶维修保障基地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工可研究)(ZGJTZB2021-GC038-1)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镇江江海船舶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镇江港谏壁港区,拟在和畅洲南侧、长江干线航道与京杭运河交汇口上游900m处,新建1座浮船坞、1座舾装码头,陆域布置生产辅助配套设施,总投资估算为10000万元,建成后主要用于万吨级及以下船舶修理。
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报批、后续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陆域、水域)、勘探、报告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报批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勘察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
4.工作时间要求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协助发包人做好送审及报批工作。
5.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港口河海)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注:不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勘察资质的投标人允许将勘察专项工作分包,但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分包管理规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沿江或沿海10000吨级码头及以上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担任过沿江或沿海10000吨级码头及以上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2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或不予接受。
5.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每套服务费500元 ,下载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月 10 日 14 时00分。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