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车辆租赁服务。
2.2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2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服务地点:项目实施所在地。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3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18年12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到2022年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现场购买。
(2)报名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
3)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银 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6)近3年(2018年12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证明,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客户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7)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备查。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3行及账号)。
(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发送至购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9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