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818项目(一期)BIM咨询服务
人: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条件
本项目的人为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条件。
)受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人”)的委托,就818项目(一期)BIM咨询服务(编号:ZJJA-[2021]-GACK009)进行公开。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范围与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址:贵安新区七星湖科技新城西部。
2.1.2项目概况:818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426亩,建设规模约47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中心、ECC控制中心、业务用房、生活用房、物业及配套、安保用房、室外工程等。
2.2范围:完成818项目(一期)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工作。本项目涉及的各专业在设计、施工、竣工交付、质保期(对交付成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需提供技术保障)等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咨询,范围包括: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30530㎡;ECC控制中心、业务用房等5栋地面建筑,建筑面积合计约16470㎡;以及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室外工程。
2.3内容:
协调管理设计、监理、造价、施工等各关联方的BIM设计及应用,实现对于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交付、质保期等阶段的精细化管控,对项目BIM整体应用、运行和实施效果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基础咨询服务:制定BIM应用管理制度、BIM实施细则、BIM实施计划、BIM模型创建标准、BIM模型交付标准、BIM数据编码标准、可视化管理制度、BIM协同管理平台与智慧工地及数字化交付技术方案、协同管理平台使用手册,进行基础咨询服务培训等。
2.3.2设计阶段咨询服务:搭建BIM协同管理平台、设计模型质量审查、模型可视化应用、设计优化建议、可建造性分析、管线综合排布方案审核等。
2.3.3施工阶段咨询服务:施工BIM应用策划及监督、BIM协同管理与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搭建、施工场地布置模型审核、施工图模型深化审查、预留预埋配合、大型设备吊装方案优化审核和复杂施工工艺模拟、BIM可视化交底、竣工BIM模型审查、数字化移交等。提供驻场服务督促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监理单位做好BIM技术应用工作。
2.3.4其他:BIM相关竣工资料整合、归档及移交、BIM奖项申报等。
2.4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项目质保期为项目竣工后24个月)为止。
2.5服务地点: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方式:非现场、现场、驻场等方式;其中:现场是指根据项目需要按人要求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设计审核等相关工作,驻场是指按需在项目建设地点提供各参建单位的BIM应用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文件)
3.合格投标人
3.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收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发布后查询为有效)。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自发布之日起倒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的设计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查询信息正常,提供查询截图。
3.4特殊资格要求:无。
3.5主要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需为建筑相关专业毕业并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或中国图学会开展考评的BIM二级(BIM高级建模师)或以上证书。提供BIM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2按项目需要配备各专业人员,其中核心人员需涵盖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
(1)建筑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或中国图学会开展考评的BIM一级(BIM建模师)或以上证书。
(2)结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或中国图学会考评的BIM一级(BIM建模师)或以上证书。
(3)机电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或中国图学会考评的BIM一级(BIM建模师)或以上证书。
(项目团队主要人员提供BIM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需一致。)
3.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的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人、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或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须承诺,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01月06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4.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