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综合楼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1. 条件
本项目 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综合楼改造装修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特邀请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2.1.2建设规模: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综合楼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范围内建筑面积约1500m2(原建筑图纸),外墙面积1500m2。主要内容为:一层规划门厅、休息区、职工食堂、厨房、餐厅、公共卫生间;二、三层规划员工宿舍、健身房等;建筑外立面翻新幕墙工程;新建电梯工程;综合楼门前左侧花园改造为停车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z高限价3 395万元,其中设计费25万元,改造施工370 万元,无暂列金。报价超过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约20 天,施工工期约100 日历天。
2.2范围:洪泽湖粮食储备直属库综合楼改造装修工程总承包,具体范围详见文件及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 年1 月 1 日(业绩承担日期)以来完成过单项业绩金额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含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单项合同业绩(类似工程不包含下列项目业绩: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住宅小区出新改造、道路环境(含街巷出新)整治类城市环境维修改造项目)。(①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则证明材料为合同;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业绩金额:如类似工程为设计业绩,则该单项业绩项目总投资为3300 万元及以上;如类似工程为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则该单项业绩合同金额3300万元及以上;单项业绩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承担日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通过日期为准。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或为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不得变更。)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2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近三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其他要求:
3.3.5.1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②负责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负责人(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A.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职务。C.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5.2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人均有权按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监督部门。
3.4 投标人不得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成员不多于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投标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 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8日09:00到2022年1月3日17:00
4.2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文件服务费1000元(含图纸),下载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月24日13时30分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4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