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条件
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评估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方式为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评估机构入围,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对私、普惠、对公等信贷业务中房地产、土地、资产等抵质押物提供评估服务;提供债权估值服务;拟入围10家评估机构。本项目服务意向暂定合作期为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人依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注:
(1)选聘10家评估机构,差额入围制。
(2)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评估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并有两年及以上的行业持续经营时间;(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完整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为国内金融行业客户提供类
似服务业绩,可提供一个以上(含一个)成功项目案例。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7)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必须向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新闻:
(1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11.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11.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11.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1.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前10名,不足10名的,全部提供)。
(11.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3.1)具有二级(或B级)及以上评估资质
。(13.2)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3)专业人员或技术保障队伍:拥有评估师10人(含)以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8日10时*到2022年01月04日19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6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6时*
七、其他
请携带下述(1)-(4)资料一式二份报名,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