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兴业支行营业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兴业支行营业室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Z14805GC000201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项目规模:见内容 。
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见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1月05日15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一、条件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兴业支行营业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兴业支行营业室装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37号
3、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为1,366平方米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1年9月-11月)的社保记录。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z新的“限制在工程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1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或被通报(经整改完成的除外)。
1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文件。为保证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应向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到2022年1月5日15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获取本项目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若原件能存档可不提供复印件,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可不提供原件;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公章,未更换电子证书或核发纸质证书的仍需提供证书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
(7)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1年9月-11月)的社保记录;
(8)网站查询截图(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至少应包含: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③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的要求,不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④不存在“与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的情形,⑤没有被列入z新的“限制在工程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⑦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⑧在上一年度没有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⑨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⑨没有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或被通报。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只有按上述要求在时限内成功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