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脱盐水、回用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1-XJXZ-03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脱盐水、回用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9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
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所有工作内容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脱盐水、回用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脱盐水、回用水、污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水处理药剂生产、销售,或水处理技术服务
其中之一,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药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回收污水功能规模大于280m/h的回用水装置,运行一
年以上的技术服务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有服务条款(内容)的药剂供应合同合同证明
文件必须是有签章的原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
态;(提供近一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
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B)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11时00分到2022年01月07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11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