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6993.13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备注:按照《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
知》京建发[2011]255号的规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北京参与投标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
必须是已办理进京备案的一级建造师;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09时00分到2022年01月04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注: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
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招标范围: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面及
路面基础拆除、房屋室内基础挖除、渣土运输及消纳、配合文勘进行场内倒运、防尘网苫盖
等场地平整工作。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