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 20 万吨/年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1〕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一期20万吨/年工程后勤服务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茶店乡境内的规划工业园区内。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24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1)临租房区域包括员工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含门禁、卫生保洁、日常维修、公寓服务等);
(2)临设区域包括员工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含门禁、卫生保洁、接待服务、日常维修等)、会议服务;
(3)现场施工区域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含门禁、环卫保洁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6年以来有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及物业经营管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55周岁;2016年以来有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及物业经营管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1日12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