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8.1817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
料: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
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3、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
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02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注: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
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4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