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活性炭过滤棉  活性炭过滤网  物流  围板箱  工程监理  软体沼气袋  固液分离机  大巷喷雾  红泥沼气袋  物流周转箱 

{招}辽宁长春市3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

   日期:2022-02-28 22:42:02     浏览:60    
核心提示:{招}辽宁长春市3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开标时间:2022-04-22招标人:3资金额:214.0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1-JK07-F
{招}辽宁长春市3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22-04-22
招标人:3
资金额:214.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07-F1048;
项目名称:3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万元;
招标内容:机关单位食堂饮食保障与管理;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质量标准:优质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或其他组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3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提供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依法缴纳税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提供以下要求的内容以:
(1)营业执照副本;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依法缴纳税务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正式雇员,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13:*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2日13:*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推荐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189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