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辽宁
招标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原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07-07-04A-2022-D-E02448)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 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市区内各单位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 标包划分:
序号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供货内容 预估金额/年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01包(副食供应) 1 提供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等副食供货 1,213,938.30元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02包(主食供应) 1 提供米面油类等主食供货 54,613.00元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自营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项目-03包(奶制品供应) 1 提供牛奶供货 80,320.00元
2.5供货时间:招标人指定时间。
2.6供货地点:盘锦市辖区内。
2.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1日13时30分 (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