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再生器内件招标公告
北京 2022-03-0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内件-S所需再生器内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29-4821-2385-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内件-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消音器\Φ450×3200 29100-EQ-RQ-0003 Q245R 3.00 台 包1-再生器内件
2 再生器组件\02511-21DD 29100EQ-DW80-0401 06Cr19Ni10 1.00 套 包1-再生器内件
3 烟气紧急降温组件\Φ100×1900 29100-EQ-RQ-0003 06Cr19Ni10 4.00 套 包1-再生器内件
4 喷嘴\Φ80×2400 29100-EQ-RQ-0003 06Cr19Ni10 8.00 套 包1-再生器内件
5 抽空器\DN100 DN50 17Nm3/min 中压蒸汽 PN50 3.00 台 包1-再生器内件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5月30日、扬子石化物资采购中心指定地点或扬子码头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或等同)。 2.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内件(位号:291-C-102/103、文件号:29100-EQ-RQ-0003)请购技术文件/79页》的技术要求,无技术偏离,须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2019年至今,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4.本技术招标文件所附设备图中的元件厚度是设备需要的z小厚度,投标人须承诺报价时所依 据的厚度或详细设计确定的名义厚度不得小于图中所注厚度, 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D1/D2级或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 证,提供清晰彩色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近6年内石化行业催化裂化(或催化裂解)装置反应器、再生器带衬里内件 (内件结构形式必须与买方所提供的内件图纸中的内件结构类似)的制造业绩,单次合同总重不得低于60吨(含衬里和金属),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 量)、设备材料以及合同签署和盖章页、图纸等,合同及对应图纸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7.投标人应具有近6年至少3套28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主风分布管整体制造业绩,投标人还应有催化斜管类出口分布器制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 量)、设备材料以及合同签署和盖章页、图纸等,合同及对应图纸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须具有近6年内在催化两器内件上焊接安装非金属耐磨短管(短管为非金属烧结类 型的非金属耐磨短管)的制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 量)、设备材料以及合同签署和盖章页、图纸等,合同及对应图纸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9.投标人须承诺主风分布管上所有的耐磨喷嘴选用钴基合金耐磨喷嘴或自蔓延耐磨喷嘴,所有耐磨喷嘴的质保期至少为2个运行周期(8年),耐磨喷嘴的分供应商清单必须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须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完成其供货范围内设备所用材料及部件的?购且所有材料均应有内容完整、 清晰的质量证明书,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按照《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内件(位号:291-C-102/103、文件号:29100-EQ-RQ-0003)请购技术文件/79页》要求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商必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 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2日8:00时至2022年3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3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3日09:00时。开标地点:南京市。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