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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

   日期:2022-03-02 13:09:46     浏览:267    
核心提示:【项目】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
【项目】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A13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 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蓉源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
2.2工程地点:福州市罗源县金港工业区。
2.3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25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建设子项包括:熔铸一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熔铸二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熔铸二车间熔铸机组等工艺设备、试验室、10kV配电室(设于车间偏跨)、10kV配电室(新增设备、循环水泵站(设于车间偏跨)、循环水泵站(设于车间偏跨)、消水防泵站、废水站、空压站(设于车间偏跨)、汽车衡站、办公楼、食堂及整个厂区的场地平整、总图管网、LNG站及部分管网等。
项目投资估算为7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00万元,设备投资35000万元,其他投资19000万元。其中一期年产10万吨圆锭项目总投资32283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11913万元,地基处理费4000万元,其他包括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
2.4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目标总工期为36个月,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2)工程设计: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项目监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4)其他咨询:施工环境监测。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其中一项职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2 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项目监理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与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需要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委托人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除上述规定外允许分包,中标人如需将其它工作内容进行分包,应事先报招标人同意;且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4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29日9时00分00秒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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