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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

   日期:2022-03-02 13:11:40     浏览:1725    
核心提示:【项目】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营运管理合作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
【项目】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营运管理合作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营运管理合作招标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临沧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营运管理合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企业简述:
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益类企业。公司地址: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汀旗路136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3,现有员工180人。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下辖7户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包括:临沧市民族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临沧市体育运动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印刷制作经营有限公司、临沧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临沧广播影视节目有限公司、新界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有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临沧市体育运动中心、亚洲微电影院、临沧市电影院、原临沧传媒集团办公场所、原临沧日报办公场所、原西大街老文工团,整合后的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总资产约2.31亿元。
经营业务:广告、影视拍摄制作、印刷、摄影服务、电子商务;民族文化创作、宣传、营销;承担临沧传媒文化产业园运营和管理;体育赛事的活动组织及策划咨询、饮食娱乐业、会展会务服务;媒体广告运营;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物业管理、家政服务;茶业初加工、销售;电影放映等。
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牢牢把握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将文化、传媒、体育、旅游等行业属性相融合,将宣传临沧、建设临沧视为己任,围绕文化传媒主业,整合产业、金融、人才等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演艺、民族美食等产业,集中做好广告、影视制作、印刷、电子商务、新媒体等涉媒文化产业,以及体育运动服务及赛事,建设拥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域性新型文化传媒经营实体。
2.2项目概况:
临沧市康养展示体验中心是打造一个集护理保健、老年娱乐、产品零售、课程学习为一体的老年人大学,以中高端的医疗设施配置、优质的素质提升课程、贴心的精准体验服务,为临沧市老年人提供舒适的外出场所,从生理、心理两方面提升临沧老年人的幸福感,打造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临沧市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的优化设计、装修装饰工程、设备等投资及营运管理在内的一系列项目合作。
(1)营养健康餐厅
楼内一层、二层均有设置就餐区,其中一楼对外餐厅占地约90㎡(含有独立卫生间),二楼餐厅占地约430㎡(含夹层)。以满足来访老年人和儿童、楼内办公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就餐需要,分别设置不同的就餐区域,保证互不干扰。餐饮区仅设置食品加热和摆盘功能,提供健康、可口的简餐,食材搭配重点考虑老年人的口味,营养结构符合老年人摄入标准。
(2)营养健康中心厨房
位于一层及二层之前的夹层,占地约350㎡,配备粗加工室、副食库、主食库、冷库、更衣室、备餐间、洗消间。用于食品加工、制作,而不在此设置就餐区,通过楼梯步道运输食品至营养健康餐厅(一楼),通过升降平台运输食品至营养健康餐厅(二楼)。厨房设置在夹层,实现向下排烟排污,可达到健康环保的目的。
(3)装修装饰工程详见本工程室内施工图,投标人可根据该图提供优化方案报招标人审查。
2.3.2运营管理合作:针对临沧市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进行运营管理合作。
(1)合作模式:
①.招标人负责提供营养健康中心厨房、餐厅房屋,保证所提供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保证本协议能够按照约定执行,在协议签订后及时移交房屋。
②.经营企业负责项目运营管理投入运营管理所需全部资金,实施项目经营性建设、装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商业运营管理。
③经营企业向招标人提交策划方案及投资计划方案,招标人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核。经营企业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属于经营企业。
④.由招标人与经营企业按协议约定进行分成。
(2)合作分成: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不得低于***元/月+总营业额的百分之几进行分成。
①正式运营期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不得低于***元/平方米·月, 合计***元/年,经营企业按年度交纳给招标人。
②项目总营业额的百分之几进行计算,经营企业按季度交纳给招标人。
(3)《项目营运合同》主要条款
①.项目装修装饰部分由经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进行优化,报招标人审定,未经招标人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建设内容,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实施。
②.项目实施必须按招标人审定的装修装饰施工图进行,实施过程中对招标人审定的装修装饰施工图有变更内容,必须事先报招标人备案。
③.经营企业加强对质量体系投入,确保无三无产品。经营企业有权以招标人名誉开展活动。
④.经营企业的经营项目需国家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经营企业需按要求办理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项目,不得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合作期限内,经营企业负责办理项目运营的所有有关手续,招标人应积极配合,经营企业自行承担安全、消防等一切管理责任及后果。
⑤.经营企业的收费标准须经招标人备案,严禁利用项目的垄断地位或优势地位实施高收费、乱收费,按国家规定须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必须由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收费。
⑥.经营企业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方可营业,其中特种设备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
⑦.经营企业按招标人认可的装修装饰及运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产权归经营企业所有。经营企业的成本费用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有权不承担。
⑧.招标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项目的建设程序、策划方案实施、经营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经营企业必须服从并予以配合。
⑨.经营企业不得超出国家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活动。
⑩.合作期限内,经营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运营方式,但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将经营权、招标人的房产进行抵押、质押。
2.4其他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本招标文件合同范本为依据,z终经双方协商签订项目运营管理合作合同为准。
2.5项目运营管理合作期限:三~五年,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申请填报。其中:装修装饰期及试运营期为3个月。
2.6服务质量:满足各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及业主单位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3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及运营能力。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3.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招标文件购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供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申请。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为现场购买及网上提交资料购买,网上提交资料购买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传至邮箱报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招标文件费并领取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3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4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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