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消息,9月11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因多次嫖娼被行拘。据央视报导,经记者借助权威渠道认识到,李某某为李易峰。
通报原文仅64字,江宁公安大V@江宁婆婆解释称——
嫖娼或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据法治时报报导,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所长张仲凯认为,在我国,虽然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也许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卖淫、嫖娼的,处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甚至五百元以下罚金。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甚至五百元以下罚金。
需要切记的是,如果嫖娼涉及下列情节#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宿幼女。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出现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根据我国公法规定,以谋杀罪罪名处罚。
二、明知自己患有癫痫、淋病等严重疾病卖淫、嫖娼的,依照我国公法规定,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判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罚款金。
多方否认:取消荣誉、终止合作
9月11日,华鼎奖组委会在澳门宣布,根据《华鼎奖荣誉奖项管理办法》#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决定取消演员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听众最喜爱的影视艺人”称号。
当晚,与李易峰有合作的品牌方相继发表申明,终止与李易峰的所有合作关系。
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
9月11日晚,多家外媒发表评论称——
北京晨报:从艺有门槛,做星先做人。明星成为公众人物,很大程度就是靠知名度和赞誉度吃饭的,言行举止都称得上是一种价值输出。特别是这些鲜肉、小花有大批青少年粉丝,更要在荧幕上下自我约束、做好表率。
法治时报:公众人物因违法跌落神坛,往往只在一瞬间。唯有崇德守法、洁身自好,以高质量、有价值的作品获得公众认同,方能走得长远。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没有触犯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