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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 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

   日期:2023-01-05 11:59: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33    
核心提示:按说,对艾滋病这样的传染性疾病,涉及当事人的一生,就不该出现“误诊”现象。毕竟,“患艾滋病”对一个人来说,还真是大如天的事,如果真出现误诊,会影响其一生。另一个问题媒体可能没有深究,就是小美“患艾滋病”的消息又如何传出去的?虽然小美患艾滋病是“误诊”,但社会要抛弃对艾滋病人的偏见,保障他们合理的隐私权。同时,一些地方的法规也明确,艾滋病患者的情侣、配偶等有知情权,以保障他们的健康。

2021年4月,江西省吉安市20岁大学生小梅(化名)经当地医院初筛、疾控中心复查确诊为艾滋病。 服药一年多后,发现是误诊。 12月27日,小梅父亲陈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已将医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追究责任。 (据极目新闻12月27日报道)

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_误诊吃了一年艾滋病药_大学防艾滋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测小梅HIV阴性(受访者供图)

得知是误诊后,小梅的爸爸说,比中了100万元的彩票还要开心。 的确,这一生的坎坷太大了。 只是这一年多来,家里的医药费,小美的精神创伤,吃药后身体长了20斤……谁来负责? 这怎么能用一个“误诊”来概括呢!

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_误诊吃了一年艾滋病药_大学防艾滋

按说,像艾滋病这种涉及当事人一生的传染病,不应该出现“误诊”现象。 然而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小梅经井冈山市人民医院筛查,经吉安市疾控中心复查,结果为“阳性”。 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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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另据媒体报道,吉安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小梅去年去医院检查时没有告知自己怀孕,送医时也没有透露怀孕情况。考试。 但实际上,小梅之所以去医院是为了验孕。 这么重要的事情,她怎么能隐瞒? 就算是沟通不畅,疾控中心也知道怀孕会导致误报,难道不应该问问吗?

该负责人还表示,当时审评使用的是国产试剂,后来停产了。 “如果你们(现在)用的是复查时的(国产)试剂,如果还是阳性,就和我们没关系了。” 这更奇怪。 无论是进口试剂还是国产试剂,最基本的质量都应该得到保证。 CDC 采购了它,他们也使用了它。 为什么误报与他们无关? 退一步说,作为试剂使用单位,如果知道国产试剂的准确度不高,难道不应该更加小心谨慎,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多方复核吗?

毕竟是相关部门在推卸责任。 “误诊”给当事人造成了如此大的影响。 疾控中心发现失误后,应主动道歉,合理沟通,积极赔偿。 为什么现在要一味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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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希望,无论是医院还是疾控中心,都应该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患者。 毕竟,“患上艾滋病”对于一个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大事。 如果误诊,将影响他的生活。 相关医疗机构不能辜负他人的信任。

涉事医院和疾控中心的责任有待法院裁定,但这种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另一个媒体可能没有深究的问题是,小梅“得了艾滋病”的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 当事人家属因此遭遇“社区死亡”,这无疑导致了损失的扩大。

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患者的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等等,小梅和家人主动通知别人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小美就读的学校和居住的小镇是如何被大家熟知的呢?

小梅一家的“社会死亡”令人深思。 虽然小梅的艾滋病属于“误诊”,但社会应该摒弃对艾滋病患者的偏见,保护他们合理的隐私权。 据专家介绍,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药物滥用、性传播和母婴传播。 一般人在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中是不会被感染的。 同时,一些地方的法律法规也明确艾滋病患者的夫妻和配偶有知情权,保障他们的健康。

不幸的是,这是一个“误诊”,但幸运的是,这是一个“误诊”。 当事人现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释,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同时,这件事也提醒,无论是哪个医疗机构,遇到这样的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万万不能有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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