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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卓被拐案今日开庭 孙卓被拐案将于7日开庭,孙海洋:已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80万

   日期:2023-04-07 10:29: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14    
核心提示:”孙海洋称,人贩子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了太大伤害,他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追究两名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民事责任,索赔580万。”4月3日上午,孙海洋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次为首次开庭,他希望法院能依法重判,如果孙卓被拐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可能会引发人贩子效仿,“吴某龙出来以后,我看都会有很多人贩子盯着他,看他是怎么逃脱的。

“他绑架了孙卓14年,给我们造成了14年的伤害,希望法院重罚。” 孙海洋说,人贩子的行为给家人造成了太大的伤害。 两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要求承担民事责任580万元。

2007年,4岁的孙卓在深圳白石洲的包子店门口被人拐走。 七年后,取材于孙卓父亲孙海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成电影《亲爱的》上映。 2021年,经过14年的寻找,孙海洋终于与儿子团聚。

孙卓被绑架一案备受关注。 2022年6月14日,孙海洋在微博发布疑似深圳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卖儿童罪,吴某光涉嫌包庇包庇犯罪。 审查认定,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62条、第310条的规定,以拐骗、窝藏、包庇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建议书》称,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带两名子女的犯罪性质恶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当时,《量刑建议书》公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有网友认为,“我找孩子十几年了,结果人贩子被判了比他们找的年数还多的刑期”。 暗示量刑不会起到震慑作用。 网友们也提出了疑问。 绑架和绑架都是从父母那里偷走孩子。 受害人家属没有区别。 为什么量刑不同?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斌律师曾向潇湘晨报记者分析,“拐卖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有区别的。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拐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买卖、运送、转移儿童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的孙卓被拐案今日开庭,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的头目”、“拐卖、拐卖3名以上妇女儿童”、“强奸、拐卖妇女”等8项。 有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此案中,据媒体报道,吴某龙向民警供述,自己是受了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 他看到付建涛在小区玩耍,便将其拐走,带到山东聊城孙卓被拐案今日开庭,交给二弟吴某玉。 教养。 后拐走孙灼,送回阳谷老家,由无子的亲戚抚养。 “拐卖儿童罪的主观故意多以收养或奴役为目的,而拐卖儿童罪的主观故意多以买卖为目的。两者的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性是有区别的。 ” 蓝天斌律师表示,检察院可能认为吴某龙的主要目的是收养、抚养,而不是通过出卖儿童谋取利益,认定其涉嫌拐卖儿童。 吴某龙涉嫌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现有罪名,检察院已对吴某龙给予最高刑罚。 “

律师分析,在实行认罪认罚制度和检察院精准量刑建议的背景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般会被法院采纳。 当然,如果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认定犯罪不当,应当适用拐卖儿童罪,那么法院也可以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可能会加重刑罚。 .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有专家还建议,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能没有查获对方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的证据,只能以情节较轻的罪名起诉。拐卖儿童作为定罪量刑建议的依据。

“至少14年是合理的。绑架或拐卖对我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有什么区别?” 如果孙卓拐卖案的被告人最终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可能会引发人贩子效仿,“吴某龙出来后,我想会有很多人贩子盯着他看他是怎么逃的。”

孙海洋还表示,他向两名被告提出了580万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他知道对方“根本没有钱支付”。 他也希望更多人关注被拐受害人家属,推动相关立法。

潇湘晨报记者姜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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