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智能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辽源市众鑫智慧停车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6600.0万元
一、招标条件
辽源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智能化管理项目施工招标人为 辽源市众鑫智慧停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智能化管理项目
2.2工程地点:辽源市
2.3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停车场(其中改造规划路内路侧停车泊位4014个,新建封闭停车场 42 个共3386个停车泊位)、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覆盖改造停车泊位、新建停车泊位和接入现有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包括停车诱导屏和充电桩),指挥中心的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3年,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9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三年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7)无行贿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8)对上述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