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智慧园区(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
(招标编号: (2021) 建融招字第21086号岩)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龙岩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智慧园区(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48. 111万元,招标人为福建龙岩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含税招标控制总价为748.111万元,具体详见随同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预算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智慧园区(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智慧园区(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投标人有涉及法人名称变更等内容的,则还需提供变更页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中查询下载) ,且不存在(已被移出的除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 (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投标人应具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机构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以外的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者,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发电或节能服务类项目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14 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5月3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05月3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智慧园区(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
3、招标服务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龙岩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园,项目以新基建技术方向为引领,以减少园区碳排放为目标,将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与园区基础设施进行深度融合,以绿色低碳、创新共享的思路,建设互联网产业园智慧路灯及创新工程,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创新,创建园区内各组织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园区品质,促进园区产业的集聚、创新、提升、发展,打造- -流 智慧化园区标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慧路灯24套、创新工程(50平方米光伏路面、1 座光储充车棚、2套垂直轴风机、6个光伏座椅及配套普通座椅3个、4个光伏伞、6个光伏垃圾箱)等设备配套设施。.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施工及安装调试。
5、质量保修期:为投运验收后1年。
6、招标控制总价:本项目含税招标控制总价为748.111万元,具体详见随同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预算及图纸。
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要求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且为了证明投标文件所附材料真实性,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或无法在招标人要求时限内进一步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中标候选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且招标人有权不予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赵 琳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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