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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

   日期:2021-10-19 21:34:29     浏览:254    
核心提示:◆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资金来源: 其它澜
◆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ZZ2100312DQ10006。
2.3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40.5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华能澜沧江公司投资。
2.4施工范围: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起点与小谷田集中安置点内部道路相接,向澜沧江上游方向行进,终点与规划叶枝至中路公路相接,路线总里程 0.878km。挖路基土方10480m3,挖路基石方14920m3,利用土方填筑1948m3,利用石方填筑835m3,现浇混凝土边沟228.61m,浆砌片石排水沟108m,坡面喷浆防护1374m2,涵洞工程13.7m,平面交叉道1处,现浇混凝土挡土墙1585m3,路面工程4250m2,波形钢板护栏602m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项目地点:维西县白济汛乡。
2.6项目实施期限(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应商可自报z短工期。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化等级证书,供应商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出现企业名称已变更而系统上暂未进行变更的情况需附变更证明材料;
3.7.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
3.7.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
3.7.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1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1年11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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