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宣传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89.354万元
受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2021年宣传用品采购》公开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宣传用品采购
四、采购编号:CZ202101148
五、采购项目情况:
(一)服务范围:2021年宣传用品采购。全年分多批次采购,要求中标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预计服务周期:36个月
(三)服务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方案要求》。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信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合法账户开 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 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规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七、购买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1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请将本公司汇款凭证及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邮寄纸质版,代理公司在收到后3日内寄送。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