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黄河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聊城黄河河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聊城黄河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DLXD2021-64
2.2标包划分与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一个包,预算金额815.73万元。
2.3招标内容
完成辖区内涵盖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包括视讯平台更新改造、视频监控点建设、监控点专网通道建设、外网出口扩容服务、4G流量卡接入服务、网络传输设备等。
2.4项目地点:黄河聊城段(临黄和金堤河)
2.5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黄委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社保缴费证明。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同受一方控制的投标人,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投标报名时核对过原件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验证原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30递交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10日上午9:30。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 1892 0751
E-mail: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