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广东虎门富民集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受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东虎门富民集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1-021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虎门富民集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 ¥839,500.00元。(其中:建设费用z高限价:¥669,500.00元,服务费z高限价:¥17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服务期
1 广东虎门富民集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以及安装部署(安装、调试) 3年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财务报表;2)基本开 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事业单位财务报表;4)商业银行出具的磋商保函;5)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磋商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上述资料中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15: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