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投标。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项目编号:jjtz-2021-gy001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进行招标。本项目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发改委、证监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
2.1 2019年1月至今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国家发改委或证监会通报或处罚;
2.2 2019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
2.3证监会对券商评级分类结果A级及以上(以证监会z新一期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
3.其他条件
3.1各投标人所申报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申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竞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申报虚假信息,将视中标机构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
3.2本项目共选定两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进场,若一个月内未进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由本项目后续排名单位接替其中标资格。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不得由超过两家单位组成,如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非联合体,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候选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本项目牵头主承销商,其余单位为联席主承销商;如本项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候选公示结束后,其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牵头主承销商,其余单位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30。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