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升级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48.936938万元
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升级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89369.3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z高限价(元)
1 1包 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升级项目 489369.38 489369.38
4、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升级项目,主要升级内容如下:城管交警联审联批系统、渣土车沥青水稳业务系统、小渣土车运营管理业务系统、微信执法查询小程序(移动手机端)、建筑垃圾计量申报系统、运输公司及车辆积分系统、定制化软件升级功能、软件配套硬件功能系统、市级数据接口系统、趟次管理结算系统、RFID统计系统开发及功能升级、新型准运审批系统、行业黑名单功能、报警系统、电子联单管理系统、全景地图功能开发及功能优化、政务公告发布系统开发及优化、大型渣土车车辆管理系统功能开发及升级,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内容:对磋商文件中采购的项目内容模块进行升级及运维服务。
(3)采购编号:FHGJLY-2021-1027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运维服务期
(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提供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中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附在响应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响应资格。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