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乡村振兴一期首开区建筑和市政部分施工图设计招标
受洛阳晟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乡村振兴(一期)项目首开区建筑和市政部分施工图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乡村振兴(一期)项目首开区建筑和市政部分施工图设计
二、采购编号:LY(2021)1104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54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设计范围为一期首开区项目(包含游客中心、河谣谷趣食街、中原美食街、童玩中心、森林木屋民宿、公共卫生间、乡村新媒体艺术中心黄河云端会客厅)的建筑部分和市政道路水电管网施工图设计。(详见磋商文件)。
2.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3.采购范围:本项目首开区建筑和市政部分施工图设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络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供应商具有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纳税及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信用查询:截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三个栏目的信用查询截图(磋商小组如有异议,以现场查询为准)。须在响应文件中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社保、劳动合同;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信用查询截图。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