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铺前、文教、锦山、蓬莱、东路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
投资金额:80.0万元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2021-094
项目名称: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铺前、文教、锦山、蓬莱、东路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万元
z高限价:80.00万元
采购需求: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铺前、文教、锦山、蓬莱、东路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工程造价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一季度月财务报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9)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提交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 2021年1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个人缴费明细单)及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刻章许可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